城东区孵化基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复工的通知

2020-03-02·城东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城东区孵化基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企业复工的通知

基地各企业:

    为全面贯彻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坚决落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人员密集场所的发生和扩散,全力维护基地企业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人员管理

(一)各企业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摸底排查,特别是对近期出入武汉或与武汉来宁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排查。外出回宁人员必须进行15天自我隔离,隔离期间暂不到基地上班,每日向基地报告身体状况,隔离解除后也需每日做好体温检测。

(二)各基地在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医用口罩,基地将安排体温检测及登记工作,检测通过方可进入工作区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做好情况记录并安排就医或休息,并将人员信息及身体状况上报区疫情防控主管单位。

(三)各企业要明确所有复工时间,并上报基地办公室,疫情特殊时期,为最大限度避免人员集中,杜绝传染,建议各企业推迟复工。

(四)有效利用基地智慧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相关信息及服务申报,也可积极公布工作人员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服务内容申请。

(五)上下班途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减少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坚决避免多人聚会。

二、加强办公管理

(一)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外出的,各企业必须做好备案工作,出发前及回基地后均需在门口测量体温,并尽快洗手消毒。

(二)保持基地办公区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办公时请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特别是在进食前、如厕后坚持洗手。

三、全面落实疫情报告工作制度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及时教育引导企业及其员工做好疫情预防、报告、隔离、观察、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在基地运行中落实各项防控政策措施,尽可能推行不见面服务,坚定信心,扛起责任,科学应对,做到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各企业自行做好记录并每日下午16点汇总上报。

(二)疫情防控期间,要提高对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的监测力度,认真记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记录。对于不明原因发热(体温越过37.3℃)、咳嗽等症状人员,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出行及接触人员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基地综合办备案,立即要求该人员回家休息。

(三)各企业要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及时调配人员做好办公区域的消毒、防护、安全等工作,切实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相关措施

(一)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以上工作内容进行复工,基地将严格按照以上内容进行走访、考勤。

(二)对于瞒报、谎报、不报相关信息的企业,严格按照基地管理办法予以清退。

(三)建议企业延迟复工,保证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安全,如正常复工必须保证人员防护措施到位,并自行购买相关防护及消毒用品对办公区域消毒防控,建议员工人数较多企业对员工进行分流办公。

(四)疫情防控期间,不出借会议室、办公室备用钥匙。


发布单位:城东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